四年制药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人格健全、全面发展,掌握药学学科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能够在药品研发、生产、检验、流通、使用和管理等领域,从事药品生产、药品检验、新药研究与开发、药事管理及临床药学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 二、培养要求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 1.热爱祖国和人民,热爱医药卫生事业。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正确的价值观、伦理观和较强的法律意识。 3.具有吃苦耐劳的品质、勤奋工作的精神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4.具有正确的职业态度,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范。 5.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积极创新、勇于批判的科学精神。 6.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与协调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 (二)知识目标 1.掌握高等数学、物理学、医药数理统计方法、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人体解剖生理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等专业基础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 2.掌握药学相关的药理学、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药事管理学、生药学等专业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 3.熟悉药事管理的法规与政策,熟悉与药学相关的其他社会科学知识,了解现代药学专业领域的新进展及相邻学科知识。 (三)技能目标 1.具备熟练进行化学、药学基础实验的基本操作技能。 2.具有进行各种药物剂型的制备、熟练应用各种药物分析方法、熟悉药物生产与管理、药理实验与评价的综合技能,初步具备参与临床合理用药相关工作的能力。 3.具有自主运用信息技术、文献检索方法,获取本专业前沿知识,并进行总结归纳的能力,并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科研思维及综合应用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达到国家《大学英语》教学规定的“较高要求”,具有阅读本专业英文科技文献资料的基本能力;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5.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质测试标准。 6.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具有自主学习能力,不断探索新知,追求卓越。 三、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学制4年。实行弹性学制,但累计修业时间不超过6年。 根据学生未来就业意向围绕以“专业限选课” 、“专业能力及创新创业课程” 和“实习前实训”的课程和实践,对药学生进行“药品生产与开发”、“药品销售与流通”及“药学服务与管理”等三方面的岗位能力培养和提升,以增强毕业生未来的岗位适应能力。 四、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基础医学、化学、药学。 主要课程: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人体解剖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生药学、药理学、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剂学、药事管理学、药学基础实验、药学专业实验等。 五、实践教学 结合专业教育,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在各课程教学过程中,加大实验、见习课程的学时比例,强化实践技能培训和实践能力培养;在专业实习中,强调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增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专业能力与创新创业课程模块 根据药学专业的岗位就业需要,将该专业学生分分流进行:“药品生产与开发”、“ 药品销售与流通”及“药学服务与管理”等三个方向的定向培养,并设置与方向对应的专业能力与创新课程模块,要求学生选学所有模块课程。 七、实习前实训 根据药学专业分化的“药品生产与开发”、“ 药品销售与流通”及“药学服务与管理”等三个方向,分别进行药品生产与开发实训、药品营销技术实训、临床合理用药指导实训等相应的实习前实训,以提高学生的基本动手能力和岗位发展潜力。 八、课外培养计划 结合专业培养目标,通过专题讲座、学术报告、技能比赛、演讲比赛、文艺活动等第二课堂活动,以及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等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通过开展与药学专业相关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综合性与设计性实验、开放性实验等科研实践锻炼学生动手能力和科研思维(具体按照《成都医学院创新奖励学分实施细则》执行)。 九、学业考核、毕业与学位授予 1.严格进行学业考核,实行学分制记分。 2.修满教学计划规定最低学分、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达到学校规定的其他毕业条件者,准予毕业。 3.达到《成都医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规定的标准,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4.未修满规定学分者以及有其它不符合毕业的条件者,按学位及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办理。 十、教学计划 1. 教学周计划表 2. 课程设置与学时、学分分配 本专业学分要求为175学分。其中必修课130学分(含通识教育课47学分,专业基础课40学分,专业课43学分);选修课26学分(含通识教育选修课10学分、专业选修课16学分);专业能力与创新创业课程模块2学分;实习前实训1学分;毕业实习22周(11学分);毕业论文(设计)(5学分)。 表1:课程结构与学分分配总表 课程类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课外培养计划的学分可替代选修课学分。同类别项目不重复计分。 |
表2:专业限选课一览表 表3:专业能力与创新创业课程一览表 表4:分方向实习前实训 表5:4年制药学专业教学进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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